奉贤区新寺学校和新寺社区结对共建协议书
发布时间:2018-03-22 来源:新寺学校

奉贤区新寺学校和新寺社区结对共建协议书

 

 奉贤区新寺学校 (单位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寺社区 (居)

为进一步推动村(居)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,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、带动和辐射作用,通过结对共创,促进村(居)整体文明程度和群众现代文明素质的提高,现就双方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制定如下协议:

    第一条:文明单位和文明村(居)结对共建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、政府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任务,在经济共建、教育共建、文化共建、环境共建、文明共建和实事共建等六个方面上下功夫,推动城乡文明创建共同发展,逐步实现以城带乡、以乡促城,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和谐格局。

    第二条:文明单位和村(居)结对共建应遵循自愿原则和优势互补、互惠互利原则,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文明创建中包括文化、教育、人才、信息、阵地等各方面资源的优势,促进双方在结对共建的互动中共同协调发展。

    第三条:文明单位和文明村(居)结对共建要创出特色,在经济发展、产业结构调整、村居环境整治、文化建设、医疗保健、交通安全、文明创建等方面取得实际进展,同时注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结对共建的内涵。

    第四条:文明单位和文明村(居)双方要从实际出发,建立结对共建的工作机制,确定结对共建的内容和形式,制订共建规划、计划,落实共建措施,在双方人力、财力、物力允许的情况下,每年确定至少一项结对共建重点和实事,不定期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。如开展以下共建活动:一是认真落实居住地学生寒暑假参加村(居)委会组织的各类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;二是广泛宣传卫生知识,努力提高村民环保意识,共同做好村(居)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工作;三是加强信息沟通,开展文化活动交流;四是开好一年一度的“学校、社区、家庭三方联动”会议等。

    第五条:文明单位和文明村(居)结对共建要在区文明办的领导、指导下,在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,由文明单位领导班子和村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,制定共建机制(例会、活动、反馈、投资机制)。

    第六条:文明单位和行政村结对共建要纳入文明单位、文明村(居)的创建工作中,不断创新活动内容,扩大共建内涵,提高城乡文明程度。

    第七条: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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